2017-09-13
据澳洲网报道,一项最新调查发现,如今的澳洲职场奉行“外貌主义”(Lookism),许多求职者投诉称,比起工作能力和经验,雇主对样貌、体重、体味、发型等个人外貌因素看的更重,“外貌歧视”已经成为继种族歧视、性别歧视之外,澳洲职场第三种歧视形态。
求职 优质形象很重要
悉尼大学8日公布最新调查报告显示,据维州平等机会委员会(VEOC)过去5年的投诉资料显示,有数百职员向其投诉,称自己因体重、外貌、纹身、发型等原因惨遭雇主歧视,找不到工作。
其中,有96名求职者称自己因为“长得丑”或一头金发等样貌原因,被雇主歧视;107名职员则因体重较重而遭受歧视,将雇主投诉至VEOC;10人因为太瘦被歧视;还有17人则因身高问题惨遭雇主“打枪”;此外,有两人自称因狐臭而被歧视;因发型被歧视者为38人;另有22名求职者则表示因纹身和穿洞而遭歧视。对此,VEOC发言人表示,目前还不清楚最终投诉获胜案件数量。
商家:经验能力完败外貌
悉尼大学研究人员对全国1/3的职场服饰高级咨询师进行调查后发现,在寻求服饰咨询及形象打造的客户中,超过半数客户在此前的求职过程中都曾因服饰问题遭到歧视。一名咨询师表示:“许多雇主希望雇员身上尽量少有刺青或孔洞,服饰不要太过于时尚,最好穿商务套装。通常情况下,当应聘者数量很多时,外貌是他们用来筛选应聘者的一个标准。”
悉尼“职场着装”咨询机构创办人艾瑟尔顿(Megan Etheridge)表示,女性求职时最好的着装标准,就是穿一身正式商务套装。
悉尼大学商学院工作与组织研究专家霍尔(Richard Hall)表示,在零售业和酒店服务行业,比起个人经验和能力,雇主更看重职员的外貌。而澳洲零售业协会负责人兹摩尔曼(Russell Zimmerman)表示,商家希望员工的形象能为商品加分。他说:“就拿Just Jeans或Jeans West为例,我相信他们不会聘请我85岁的老母亲去做雇员,除非她看起来特别时髦。”在此,兹摩尔曼建议,雇主最好能在面试前说明他们的着装要求。
诉讼 外貌歧视很难取证
针对众多“外貌歧视”投诉案,来自 Maurice Blackburn的首席劳动法律师法罗格( Kamal Farouque)表示,“外貌歧视”诉讼案很难取证。
他表示,职员可以因身体残疾被歧视为理由起诉雇主,而这种歧视也就包括了身体外观有疤痕、胎记等外貌歧视。但对于雇主来说,他们通常不会愚蠢到直接告诉求职者,他们不被录取的原因是因为胎记、疤痕或长得不好看。
布里斯班南岸一家发廊的老板霍德达(Carole Haddad)表示,她很重视员工的个人形象。身为服务业者,她的员工与顾客通常都是近距离接触,因此员工的个人卫生非常重要,干净的指甲、不太差的发型都是基本配备。此外,霍德达表示,自己不介意员工有纹身,但最好身上穿的洞不超过两个。